4月13日,全国首例同性恋婚姻维权在湖南长沙开庭。
据中国新闻网报道,去年6月23日,长沙同性恋者孙文林(化名)与男友胡某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被拒绝,工作人员指着法条告知“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”。12月16日,孙文林和代理律师石伏龙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,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。
孙文林认为,《婚姻法》的原文说的是“一夫一妻”,这“和一男一女是两个概念,一夫一妻是针对于多夫或多妻而言的,而一男一女是指性别”,他由此认为是被告处的工作人员对法律的理解错误
对此,芙蓉区法院给予驳回诉请,认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对申请结婚以及办理结婚登记的基本程序等作了专门规定,中国相关婚姻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结婚的主体是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。孙、胡二人均系男性,申请结婚登记显然不符合中国婚姻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孙文林、胡某的诉称理由不能成立。
孙文林仍表示会进一步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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